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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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直各部门、中央在银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省编办《关于优化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甘机编办发〔2017〕56号)、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通知》(甘事登字〔2018〕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简化工作程序,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中,变更“法定代表人”时,不再要求提交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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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白事登字〔2018〕13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