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直部门新“三定”规定印发后,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分三步完成实名制系统信息更新工作。
1.以部门为单位,按照“三定”规定文件数据,更新实名制系统机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编制台账等具体数据。
2.按文号扫描归档“三定”规定文件,存储市直各部门电子文件。
3.上传“三定”规定电子文件至实名制系统,确保系统编制台账有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