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委编办: 三项举措从严抓好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是聚焦日常管理,实现登记水平再提升。严格规范日常登记工作。执行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登记和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半年,全县受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44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202家。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累计为73家党政机关、群团组织7家,垂管机关5家,其他形式1家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对全县事业单位的纸质档案进行整理,按照“一户一档、一档一盒”原则建档管档,做到目录清晰、查询快捷,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了档案保管质量和使用效率。
二是聚焦优化服务,促进业务能力再提升。优化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办理事项制作办理指南和填报模板,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详细说明,方便事业单位“套公式”进行业务申报。优化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印发通知和填报指南,制定“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流程”,坚持“线上多沟通,办事少跑腿”,利用钉钉、电话等渠道提供“一对一”指导解疑,对全县符合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部进行了年检。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单位少跑腿。
三是聚焦动态监管,推动履职效能再提升。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切实摸清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实际运行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按规定整改,并及时向其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强化法人年报监管。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要求,认真审查业务开展、法人证书副本和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等情况,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书面警告、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扣证章等处罚,切实督促事业单位法人正确履职。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各主管部门发挥监管责任,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凡所属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告的,暂缓办理该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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