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委编办“四举措”抓好机构编制工作 发挥“杠杆效应”

【来源:平川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3-12-29 】 【选择字号:

        平川区委编办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政策宣传、规范程序、监督检查等工作,以“四举措”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大落实、大转变、大提升,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工作的“杠杆效应”。

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从紧从严控制机构编制,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从严控编核编,严格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留有余地”的要求,积极配合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机构编制审核工作,有效防止盲目进人、违规进人,强化人员入口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编制保障。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点领域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切实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对特殊行业逐一研判,严格把关,抓好源头管控,将人员特点优势与岗位要求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发挥人员的特长和专业优势,做到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程序。依法依规管编、用编,严格落实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厘清单位职责权限“边界线”、人员配置,充分履职“参谋助手”角色,确保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过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宽视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切实维护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坚持“先核编、后进人”原则,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深入一线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用活老办法、用好新办法,扎扎实实解决工作中的“老大难”和“硬骨头”。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委巡察内容,以“三定”规定为切入点,明确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以及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重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规范部门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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