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委编办“三个聚焦”优化乡镇赋权事项
近日,会宁县委编办加强调查研究,聚焦工作难点,调整优化下放给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确保县级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更加有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聚焦“放得下”。重新梳理赋权事项,由县委编办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14家县直部门对县政府办202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0〕152号)文件中涉及全县12个部门下放乡镇的215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进行了调研摸底。结合赋权事项及乡镇履职尽责情况,对赋权事项进一步梳理,厘清权责边界,确保乡镇行政执法现状与高质量发展要求高度融合。
二是聚焦“接得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根据乡镇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征求乡镇意见,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结合乡镇执法实际,对目前承接确有困难的11项行政执法事项予以收回。通过调整优化行政执法事项,县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保证监管无缝对接、规范运行,乡镇在赋权承接事项的事后有人监管,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三是聚焦“管的好”。通过调整优化赋权事项,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厘清乡镇和县级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对明确事项,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岗位责任。对既无法定赋予也无委托的执法事项,由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县级部门负责执法,明确职责边界,属地做好配合。同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县乡联动、上下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