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委编办“三举措”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环节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3 】 【选择字号: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工资管理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避免重复审批、形式审批,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靖远县委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三举措”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工资审核审批流程。

一是缩减工资办理环节。按照“无变动不审批”原则,凡不涉及人员增减、职务变动、政策调整等方面的正常工资发放及正常晋升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不再进行月工资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将工资表直接报送县财政局核拨经费。

二是减少干部职工退休手续。按照“到龄即退”的法定原则,实行电子政务办公,少流程,不跑路,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退休文件,在电子编制管理证上直接执行出编,上报数据,系统审核。

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准确办理各类工资事项;主动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实行预约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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