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8-31 】 【选择字号:

   根据白银市编办《转发省编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白机编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白银区编办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机构编制法规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宣传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着力提升贯彻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组织学习,提升理论水平。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若干规定》,重点对新增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限、相关印鉴备案、章程制定、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及绩效考评、事业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事业单位违规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学习辅导,提升了全办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力度。及时转发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密切配合,把《若干规定》列入业务学习重点,及时掌握《若干规定》文件内容和要求。要求编办全体干部尤其是从事登记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研读,吃透精神,掌握要领,对增修的内容要融会贯通,拓宽创新工作的思路。充分利用网站、QQ群平台,加强对《若干规定》的宣传推介。及时推送学习内容,拓宽宣传面,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登记管理。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三个严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事业单位及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规范登记;二是严格落实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印鉴备案、印章管理等制度,认真贯彻《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深入实地对登记事项、业务活动、资质、是否依法按时申请变更登记、资产管理、法人证书及印章管理应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依法处理,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凡出现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不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注销登记,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有抽逃开办资金,法人证书和印章使用管理不当的,警告、责令后,逾期不改的,按照《若干规定》依法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在区机构编制网及时公示。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