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批准出台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文件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每年应当至少对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抽取一定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开展一次公示信息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登记管理机关可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检查。
自2016年以来,我局在各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先后对市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所属的57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公示信息核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国土局、农牧局、环保局所属的个别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公示信息核查,并全程进行了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了整改。
10月中下旬,我们将继续依托登记管理系统,采取随机抽取和重点核查的抽查方式,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请各主管部门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内容清单》做好自查。2018年公法信息核查单位名录确定后,凡抽取到的单位,我们将通过传真向主管部门发送《抽查单位名单和核查时间安排表》,请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安排,并督促所属事业做好准备工作。同时,我们将提前7天,通过传真向核查单位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内容清单》,请事业单位做好核查准备。未被抽取到的单位,请主管部门安排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不予配合核查的,我们将依法通报其举办单位,并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将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2、《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内容清单》;
3.《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
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印发附件1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事登书字〔 〕第 号
: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公示信息(登记事项、年度报告)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上监测等方式,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 月 日
回 执
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登书字〔 〕第 号收悉,我单位将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内容清单
1.检查证书正副本保存情况。
2.证书登载事项是否和单位实际情况一致。
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4.截止核查前的书面工作总结。
5.有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的,提供相关材料。
6.近期资产损益情况(资产负债表)。
7.是否按照条例、细则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业务。
8.是否按照规定在3月底前提交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材料是否按要求报送,证书是否已换领。审核合适且印章齐全的年度报告书扫描件是否经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页上向社会公示。
9.登记工作材料是否及时归档,保存完整。
注意事项:依据《办法》规定,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开展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予配合的,通报举办单位,并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附件3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
被核查单位:
证书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核查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核查情况:1.出示执法证;介绍核查人员身份;在 家事业单位法人中现场随机抽查。2.首先进行书面审查:证书登载事项(是)(否)和单位实际情况一致;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略见工作总结)
(有)(无)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近期资产损益情况(资产负债表),即开办资金增加(减少) %; (是)(否)按照条例、细则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业务。
(是)(否)按照规定在3月底前提交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材料(是)(否)按要求报送,证书(是)(否)已换领。3.网络监测:审核合适且印章齐全的年度报告书扫描件(是)(否)经主管部门在本系统 网页上向社会公示。
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举办单位意见(盖章): 被核查单位意见(盖章):
核查人: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