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23 】 【选择字号:

白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2012年以来,白银市探索开展了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思路,制定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办法

    机构编制工作是上层建筑和顶层设计工作,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逐步暴露出来,社会各界对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用编权”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还不多,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此,经过大量调研论证,我们尝试把作为经济管理手段的审计监督移植到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中,借鉴审计监督的理念、机制、方法和程序,于2012年下半年,制定出台了白银市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办法,从审查原则、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六个方面对审查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安排。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规范的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机制。

   (二)完善三个环节,突出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规范性

在机构编制责任审查过程中,我们本着有效、管用和易于操作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着重把握和完善三个环节。   

1.确定审查对象。机构编制工作涉及范围广、层级多,按照抓主抓重的原则,我们把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对象确定为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2012年以来,我们对全市5个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普遍进行了一次机构编制责任审查。

    2.明确审查内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内容,我们把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内容划定为四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审查。主要包括各类机构的设置、变化和实有情况,自行增设、调整、变更机构情况,新批准设立机构,三个月内组建运行情况等。二是人员编制审查。主要包括各类编制核定下达和实有人员情况,自行增加人员编制、超编进人、混编混岗情况,编制科学调配情况等。三是领导职数审查。主要包括各类机构中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的核定和使用情况,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情况,擅自核定领导职数情况等。四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审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情况,规范使用法人登记证书情况等。

    3.严格审查过程。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我们将整个审查过程设计为四个步骤:一是前期准备。由市编办向市编委提交审查对象建议名单和审查方案,经市编委审定同意后,以市编委名义下达审查通知,市编办牵头抽调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干部组建审查工作组。二是驻点审查。在被审查对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审查工作组进驻审查对象所在县区、部门或单位,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查阅机构编制台账等方法,全面了解情况。三是汇总分析。审查工作组通过驻点审查掌握基本情况后,深入分析研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四是下发通报。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审查报告初稿提交市编办主任会议讨论,同时送达被审查对象征求意见。根据市编办主任会议讨论和被审查对象反馈意见修改审查报告,经市编委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以市编委名义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审查通报。

   (三)健全两项机制,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实效性

  我们坚持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1.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建立机构编制责任审查跟踪回访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落实整改目标任务。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在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市编办牵头,深度挖掘总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运用。2013年对白银区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后,市编办及时总结白银区编委成员单位工作协作配合的经验,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制定了白银市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实施办法,推动市、县区建立了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的机构编制协调配合工作体系。二是督促整改提高。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编办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区别不同情况,督促抓好落实工作。对情况简单、事实清楚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一些比较特殊、解决有较大难度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一些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创造条件集中加以解决。三是严格整改验收。给被审查对象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时限,整改期满后市编办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验收,对需较长时期整改落实的任务按年度跟踪督促落实。

    2.考核奖惩机制。为了增强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我们把审查结果与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结合起来。一是与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评相结合。把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县区、部门或单位。这项工作已连续开展了3年。二是与机构编制审批相结合。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县区、部门或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审批机构编制。对违反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浪费机构编制资源的,在一定时限内冻结机构编制审批,督促其整改解决机构编制突出问题。三是与干部任用相结合。与组织部门紧密配合,及时提供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结果,把其列入干部考核考察的具体内容中,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一般不予提拔使用。  

    二、初步成效

    白银市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虽然实施时间不长,但其作用与成效已初步显现。

    一是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对象是党政正职,其在领导班子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负有全面责任。以机构编制责任审查为依托实行机构编制问责,党政主要领导的机构编制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安排,自觉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长期以来,少数党政主要领导在机构编制审批、领导职数使用、政策法规执行上存在随意性,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借助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载体,把县区、部门或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党政正职,抓住了机构编制监管的核心问题与关键环节,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2014年白银市荣获甘肃省机构编制综合考评市州第一名。

    三是增强了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权威。实行机构编制责任审查,使机构编制部门从后台走到了前台,从被动走向了主动。更多的干部和群众通过机构编制责任审查这一重要平台,了解了机构编制常识,认识了机构编制工作,熟悉了机构编制部门,自觉提高了机构编制意识,机构编制部门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明显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要在更深的层面取得更好的效果,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四个结合,推动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的纵深开展。一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同监督履行“三定”职责结合。随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审查工作要更加突出职责履行审查,促进各级党政部门依据“三定”规定职责和权责清单行使权力,促进法治政府的建立。二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同用人用财审计结合。探索建立选人用人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查“三责”联审机制,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问责格局,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和权威。三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同绩效管理结合。探索将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结合起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四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延伸开展乡镇机构编制责任审查,主要审查乡镇政府服务“三农”职责履行情况,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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