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1-25 】 【选择字号: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举措。但从目前情况看,监督检查依然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但是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机构编制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积极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控制、把关、协调、监督作用,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结构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更大程度地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职能。

(一)加强机构编制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机构编制部门的中心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年度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机构限额、编制总额、部门“三定”规定执行、人员编制零增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实、不力的问题,推进决策目标的实现,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加强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机构编制政策,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机构数量”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等法规政策,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规定、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全面落实。

(二)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组织、人社、财政等各个部门。机构编制是财政部门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财政预算控制是机构编制约束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要以编制为基础,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和编制的限额之内,核定人员、工资和经费,办理调配、录用、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户口迁移等手续。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相互配套制衡的刚性约束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社会监督体系。一是实现政务公开,为社会监督建立基础。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三定”规定、政策、程序等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单位的编制、人员和职数配备等情况,应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增加透明度,以发挥单位内部监督约束作用。二是完善举报制度,为社会监督畅通渠道。拓展网络、信箱、电话等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12310”举报热线,扩大信息来源,建成覆盖面广、反应灵敏、处理及时的监督举报信息系统,并建立举报保密制度,以保证举报人的举报行为不受任何威胁。三是及时对举报受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社会监督落到实处。要将立案、调查进度、处理情况、整改结果等内容详细地在网络、报刊等公共媒体上进行及时通报,编委、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上级编委办要对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通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透明公开,落到实处。

(四)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根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重点对影响机构编制全局性工作和易发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编进人、条条干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权限设置机构,以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履职越位、管理无章等问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