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编办: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要严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7-07 】 【选择字号: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为了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中央编办和监察部于2007年2月13日出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对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职数配备等行为,明确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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