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实施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21 】 【选择字号:

白银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审核后,已报省委、省政府批准。1月16日,由白银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

方案认真落实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和省委批准的机构数额要求,白银区、平川区、会宁县、靖远县党政机构不超过37个,景泰县党政机构不超过35个。

方案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机构职能上确保党的领导全面覆盖、全面落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有机统一;组建和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财经、外事工作、军民融合、审计、教育、农村等10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和优化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部门职责配置,强化其统一归口协调职能。

方案明确,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机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加大了重点民生领域机构调整优化力度,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白银区、平川区、会宁县、靖远县因地制宜设置了县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县区政府工作部门。

方案明确,本次党政机构改革,同时要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深化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各项机构改革任务。要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省委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尽快制定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方案,全面有序做好班子配备、办公场所调配、宣布班子、挂牌、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经费资产处置、印章使用、档案移交管理等工作。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坚持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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