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委编办“三项措施”推动 乡镇赋权事项自查自评工作落地落实

【来源:靖远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6-26 】 【选择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了解目前赋权工作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县委编办“三项措施”扎实开展乡镇赋权自查自评工作。

一是高站位部署,开展赋权事项自查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对下放乡镇的赋权事项进行评估调研,对乡镇承接有困难的赋权事项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收回。同时,为精准掌握乡镇对赋权事项的承接情况和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情况,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以赋权事项的专业程度、承接能力、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以及处罚与监管衔接,结合赋权前后的执法情况等为指标,再次对209项行政执法赋权事项逐项进行自查评估,明确要求各乡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把开展好乡镇赋权自查评估工作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通过进行自查评估,进一步推进乡镇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切实为基层减负、赋权、增能。

二是全方位推进,有序推动赋权事项落地落实。各乡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照《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门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靖远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关于暂时收回县卫健局等3个部门下放乡镇6项赋权事项的通知》内容,对已下放的209项审批服务执法事项,逐项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提出哪些事项基层承接后运行良好,需要继续保留;哪些事项专业性强,经评估基层无力承接,需要调整上收;哪些事项基层迫切需要但目前未下放,需要新增下放。

三是多层次研判,确保赋权事项提质增效。针对各乡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赋权事项调整意见建议,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密切沟通协作,结合靖远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综合各个层面意见,逐项分析赋权事项行权情况、分类提出评估意见、分析说明原因,建议将赋权事项清单进行调整,上收交通运输、农业等2个领域专业技术强、取证难等承接不住的行政许可类事项3项,上收行政处罚类57项,对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149项行政执法事项保留并赋予乡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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