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委编办严把“四关” 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18 】 【选择字号:

为切实做好党政机构改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平川区委编办提前谋划、同步部署、倒排工期、分类施策,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与机构改革有机衔接、有序实施。 

一是严把 “服务关”。“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根据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提前梳理新组建或更名的机构名称,在登记管理系统上做好新增、调整相应机构名称的工作,及时更新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为网上登记提供基础信息,为单位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做好系统支持。

  二是严把“分类关”。针对改革中新组建、整合、调整、撤销等情形,分别明确办理方式,提出办理办法,确保妥善解决遇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如对涉及原机构撤销的,需先办理原机构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后续事宜;被撤销机构人员已转隶的,由承接其职能和人员的新机构继续履行注销手续;涉及举办单位变更的,由调整前的举办单位参照变更登记程序,统一为所属事业单位办理变更手续等。

  三是严把“审核关”。要求各单位及时做好基础信息维护,确保相关信息精准、安全。在换发新证书前对涉及单位各项登记内容线上线下逐项全面收集核实,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相关信息准确、规范。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时补正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在确保登记质量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扩大即时办结事项范围,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四是严把“监督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办结一个、归档一个”的原则,将所有档案材料全面收集、统一整理,完成全部纸质材料的收集、分类、填充和归档工作。依据《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事业单位进行事后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日常管理工作。

 

 

(平川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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