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编办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12 】 【选择字号:

根据白银市编办转发省编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白机编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景泰县编办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县编办将《若干规定》列为单位业务学习重点,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办工作人员逐条全面系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讨论,重点加强对新增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吃透精神,掌握要领,做到融会贯通,拓宽创新工作思路。

    二是广泛宣传,形成工作合力。为促进《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和提高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法人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县编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及时在“景泰县机构编制网”和“景泰县政务OA网”转发《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拓宽宣传面,扩大影响力。通过景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QQ群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辅导解读。紧密结合工作开展辅导培训,利用日常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等工作积极主动面对面宣讲,促进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全面透彻理解和掌握《若干规定》,强化思想认识,主动依法依规登记,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形成合力。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登记管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三个严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即:严格事业单位及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规范登记;严格遵守《若干规定》,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结合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深入实地对登记事项、业务活动、资质、是否依法按时申请变更登记、资产管理、法人证书及印章管理应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严格依法处理,对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不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注销登记,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法人证书和印章使用管理不当的予以警告、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按照《若干规定》依法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景泰县机构编制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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