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二十一号)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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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下列单位符合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条件,已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现予公告:
1、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处
法定代表人:陈纳贤
注销理由:因合并、分立解散
设立时间:2006-04-27
注销时间:2015-11-02
2、白银市生物能源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张超杰
注销理由:依法撤销
设立时间:2012-02-27
注销时间:2015-10-23
白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