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研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23 】 【选择字号:

景泰县编办王扶林

 

摘要: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并进行“证、卡、库、档案、台帐”相互对应的内部管理。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动态管理,我们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实名制管理动态长效机制。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为了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量,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实质就是明确编制与人员的关系,定编定岗到人,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各要素(编制性质、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与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一一对应,使具体人的身份、岗位符合编制管理的要求,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管理的紧密结合。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创新,有利于增加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机构编制部门应切实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中央编办研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编制卡为载体,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一一对应,切实把编制落实到具体人员。

一要注重日常管理。编制部门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管理,把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机构、人员信息适时更新、月月审核,每季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管理。

二要确保信息质量。将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部门单位的实名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有专人将更新的信息及时上报编办,经编办审核、无误后下发给各部门、单位使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既要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又要极大地提高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质量。

三要实现有机统一。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帐,在所有在职人员信息的核查、人员信息变动的调整和数据汇总等工作中,实行“一人一编一岗”,有效杜绝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等现象发生。

四要专机专人,确保严格规范。安排专人专机操作“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在每月的实名制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及数据信息上报上级编办时,严格按程序操作。既按时、保质,规范操作,又规范了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的管理。

五要强化管理,发挥监督检查。编制部门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严格要求,切实把关,重点审核各类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岗位设置与批准文件是否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是否相对应,切实做到“四个统一”即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登记表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的统一。编制部门要结合实名制管理,贯彻落实中编办会议精神,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集中整治。

二、要以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为载体,进行“证、卡、库、档案、台账”相互对应的内部管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为所在地区各级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设立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管理对象为上述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机构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性质、规格、批准文号、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形式、主要职责等。“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种类、编制数量、领导职数等。“人员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进本单位时间(入编时间)等。为了切实把上述内容管住、管好、管出成效,在工作实践中,机构编制部门主要借助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卡、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和机构编制档案、台账等载体进行管理。

(一)是实行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本级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签发和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是反映各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经费来源、实有人数等内容的凭证;是组织、人社部门配备领导、办理人员增减、工资套改,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和统一发放工资以及公费医疗、社会保险、事业单位登记等事宜的依据。经批准,单位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内容发生变动时,由机构编制部门按文件精神及时调整相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内容,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证内容的完整、准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出、退休、死亡的,由单位及时提出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核销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核销手续,退出机构编制实名制名单。做到机构编制管理证中人员出、入编记录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负责调整。机构编制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编制卡制度。编制卡是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员调配手续的重要凭证,由编制部门核发。各部门和各类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含本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整),录用人员,安置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等,都要严格按照编制卡制度要求,持本部门、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申请办理编制卡。经编办审查后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研究审定。研究同意的,由编办及时办理编制卡;否则,及时给申报部门予以答复。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编制卡办理有关人员调动手续,配备领导,办理人员增减,套改工资和受理相关社会保障手续;财政部门根据编制卡核拨经费和统一发放工资。凡是不执行编制卡制度的,擅自调入的人员,编办不予承认,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为了配合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行,并结合上级编办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数据库。该数据库要能够及时反映出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详细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系统类别、机构类别、机构级别、经费形式、主管部门、编制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领导职数等内容);反映内设科室的详细信息(包括内设机构数额和名称、机构级别、编制数、领导职数、正职、副职等内容);反映实有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技术职务、行政职务等)。结合数据库的建立,按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对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及时更新。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管理权限,重新填写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并形成机构编制实名制名单。经内部公示、审核确认后,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将数据导入机构编制数据库。通过建立数据库,实现机构编制数据的及时、准确、自动统计,机构编制变化调整的及时更新等。能够随时提供最新的机构编制数据,满足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需要。

同时,还应建立机构编制档案、编制台帐和人员变动台帐,分别按照时间和单位对所有的机构编制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并将文件统一扫描录入到电脑,建立电子档案。每个机关、事业单位都建立有编制台帐和人员变动台帐,所有的机构编制变动情况都在两个台帐中进行详细的纪录。总之,通过“一证、一卡、一库、一档案、两台帐”相互对应的管理办法,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建立并完善一套包括申请、审批、办理等顺次递进的管理流程,保证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一一对应。

三、要动态管理科学配置

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不是说要把机构编制管死,而是要保证机构、实有人员与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最新变化,对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过去的机构编制工作,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编制一定到单位,就成为部门所有,动弹不得。导致出现了一些事业单位满编超员严重,另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文教、卫生人才断档,但由于编制限制,无法引进优秀人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机构编制部门要坚持“总量不变,有增有减,有紧有松,围绕重点,适度倾斜”的原则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管理。所谓“总量不变,有增有减,有松有紧”,就是严格遵守省、市下达本地区的总量编制,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基础上,进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控制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灵活调节,对于职能弱化或消亡的机构,相应的核减、收回编制;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整合资源、编制;对公益类事业单位保证重点,促进发展;对行政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定项定量;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合理定编,鼓励发展。同时,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收缩编制,控制编制总量不突破。所谓“围绕重点,适度倾斜”,就是围绕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机构编制优先保证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优先保证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优先保证教育文教、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优先保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需要等。在总编制不增加的前提下,从有关部门调出一些编制,调整增加到社会和谐、节能监察、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监督、教育、医疗等部门。既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控制了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

四、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为保证,确保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

为了保证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行,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把实名制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除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外,机构编制部门还应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适时对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情况和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共同维护实名制管理的真实性和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上,一要完善组织机构。参照周边县市的先进经验,配备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负责监督工作,并制定主要工作职责。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面向全社会公布了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受理举报事项。对本地区范围内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架起一道编办与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监督及反映社情民意的桥梁。二是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的监督。通过有力的监督,保证审批制度的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机构编制事宜,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的都要严格按照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一家行文,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其他部门发文或开会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不作为依据。三是加强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每年编办都要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包括机构编制申报、审批、落实编委会研究事项的情况以及进人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其纠正完善一些不规范的程序和事项。四是高度重视举报件的受理情况。总之,通过上述监督工作,促进本地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迈进。

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功能还不够完善,比如在系统中增加分类详细统计功能,实现及时汇总出各类人员信息,就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实名制管理人员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工作量大,各部门工作人员岗位不确定,没有及时组织培训,有些单位人员业务不熟悉。政策层面上要出台硬政策。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配套相应的人员消化的政策,一竿子到底,切实杜绝“超编进人”、“无人干事”现象,确保管住人员编制总量,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管活,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

 

                      (作者系景泰县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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