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出台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办法

【来源:白银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13-02-26 】 【选择字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切实解决违规审批机构、超编制增加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近日,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银市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对领导干部“用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审查。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新设、分设、撤并、升格和挂牌、更名等事宜,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上报审批;是否规范设置机关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责、建制、经费来源和内设机构;新设立机构,是否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
  (二)人员编制审查。是否认真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是否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下达的编制限额内合理配备编制;是否存在擅自审批编制问题;是否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合理配备人员;乡镇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与县区直行政事业编制是否存在混用问题;是否存在突击使用空编问题,对调增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使用;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
  (三)领导职数审查。是否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否按照规定比例核定非领导职数,配备非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职数和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审批领导职数问题。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审查。事业单位是否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进行法人登记和年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法人登记证书的问题。
  二、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的实施程序
  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编委总体负责,市编办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其主要程序是:
  (一)由市编办负责向市编委提交审查建议名单,市编委确定审查对象,市编办负责组建审查组;
  (二)由市编办提出审查方案,经市编委审定同意后,以市编委名义下达审查通知;
  (三)由市编办派出审查组进驻审查对象所在县区、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审查工作;
  (四)根据审查情况,由审查组共同讨论形成审查报告;
  (五)由审查组向审查对象所在县区(部门或单位)反馈审查情况,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六)审查组向市编办汇报审查情况,形成审查结果报告;
  (七)由市编办向市编委、市政府、市委分别汇报审查结果;
  (八)审查结果经市编委、市政府、市委审定后,以市编委名义印发,市编办做好审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三、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整改提升的依据。机构编制责任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审查对象及所在县区、部门或单位要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审查组对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二)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将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结果归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的依据。将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结果作为市编办在机构改革或日常管理中调整审查对象所在县区、部门或单位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作为评优表彰和实施责任追究的依据。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互通机制,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结果既是县区、部门或单位综合评优表彰奖励和机构编制年度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又是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责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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