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委编办“三个坚持”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08 】 【选择字号:

为全力推进机构编制突出问题有效整改机构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今年以来,甘肃白银市委编办从贯彻落实好《“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三定”规定3个方面着手,精心谋划研究统筹安排部署,抓提升、促成效,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办法》

一是高站位部署。市委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对全市贯彻落实两个《办法》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各县区委编办将两个《办法》列县(区)委常委会议和编委会议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和党校理论培训学习中,组织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市直各单位(部门)及时研究,提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多形式学习宣传。市直各部门单位积极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一些部门给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印发了两个《办法》原文,一些部门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市委编办印制的《<条例>、两个<办法>应知应会100题》,市委党校将两个《办法》学习纳入主体班教育课程及党员培训内容,区委编办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横到边竖到沿,实现宣传全覆盖。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干部深刻领会两个《办法》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能力水平。

三是全方位规范业务办理。以《条例》为遵循,把两个《办法》贯彻到机构编制具体业务中,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两个《办法》开展机构编制审批、动态调整、实名制管理、报告备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力推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优化协同高效,促进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坚持深化成果,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县区委编委、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机构设置、人员调动、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在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和监督问责方面发挥党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二是体制调整全面落实。市县两级编办认真落实编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要求,编办拟报编委、市委的重要事项、重大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重大工作调研等均按规定报组织部审定、指导或备案。积极充实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职责配置,强化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职能。制定落实归口管理的具体措施,在业务统筹、工作程序等方面,主动与主管部门做好衔接、请示报备,做到了各项工作运行顺畅、业务协同。

三是开展评估问效。以深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为抓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三定”规定落实、人员转隶职责承接等情况,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查漏补缺。对照《条例》精神,对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履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其中,会宁县县区应急管理局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经过评估,县区应急管理局基本建立起来了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原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指挥、消防管理、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地震救援以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得到了有效整合职能、机构、人员融合较快、效果良好。

坚持优化协同,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一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把机构编制管理落实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调任转任、工资核发、职务职级晋升等各方面。严格按照制定下发的《事业单位编制和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单位)申请使用科级领导职数上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规范开展人员调配、科级领导职数申请使用等工作,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现象彻底消除

二是严格制定“三定”规定。全市各县区“三定”规定制定,严格按照启动和起草、审核和协调、审定和发布、执行和监督程序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无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能够以“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为基本依据,无擅自增设机构、变相增设机构或者提高机构规格、挤占挪用基层编制、在机构加挂牌子、擅自设置职务序列等现象。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对运行期间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执行“三定”规定,细化内设机构职责,统筹配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促进部门(单位)内部优化协同高效。部门领导职数的核定严格按照“市州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核定3-4名”的规定,对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原则上领导职数控制在3-4名以内。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及以上、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数管理使用,坚持编制审核前置原则,严格落实“三先三后”先核编制后调动人员、先核职数后任免干部、先核编制后审批工资工作机制,实行“一表三单”《编制使用申请表》《编制申请使用核准单》《在编在岗证明单》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用编程序,严禁超编进人。2020年,187市直单位291人出具编制使用核准单,为228市直单位434人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编制申请使用核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