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调整县区盐业监管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0-30 】 【选择字号:

《甘肃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全省盐业监管体系由省以下盐业垂直监管体制调整为省、市、县分级监管体制。市编办根据各县区工作实际,将盐业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调整由县区工信局承担,负责组织编制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等工作;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调整由县区食药局承担,负责辖区内食盐市场监督执法、组织核发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等工作。日前,各县区盐业监管职责已调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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